各位老师:
现对2025年度发表的科技论文,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提升科技项目执行绩效实施办法》(浙工大〔2022〕50号)、《物理学院提升科技项目执行绩效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奖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学校审核奖励:发表日期为2025年,科技论文发表期刊范围包括:CNS主子刊、ZJUT TOP 100理工类学术期刊、自然指数期刊。及20245年被认定的热点/高被引论文(发表日期不限)(简称四大高水平)。
学院审核奖励:发表日期为2025年,范围包括学科影响力A、B类论文。
二、文件依据
《浙江工业大学提升科技项目执行绩效实施办法》(浙工大〔2022〕50号)、《物理学院提升科技项目执行绩效实施细则(试行)》
三、填报流程
1、登录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从个人中心,进入成果-论文绩效评价模块。
2、选择执行项目绩效的科技论文,根据附件《论文截图上传证明》提交佐证并填写信息,提交。
3、提交后四大高水平由科研院;A、B类由学院审核。
注:历史论文变为热点高被引(历史曾在系统里提交过其他级别的论文绩效申请并终审通过的),请发送邮件提供论文文档、收录截图等证明材料,统一通过线下统计。
四、关于规范论文发表管理、强化科研诚信风险防控的重要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技部等 22 部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 号)以及《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规定,请全体科研人员恪守学术诚信底线,审慎评估目标期刊学术质量与出版风险,严格规范投稿行为,严禁违规投稿、盲目投至预警期刊或掠夺性期刊;严格规范论文中英文署名管理,署名仅限对研究工作具有实质性学术贡献的人员,杜绝无实质贡献挂名、未经本人同意的虚假署名等不当署名情形,切实履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自觉抵制剽窃、伪造、篡改研究数据 / 图表 / 结论、买卖代写代投论文、不当署名、重复发表等各类科研失信行为。一经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5〕74号)严肃处理。
同时,自2023年起,发表于 Hindawi、MDPI、Frontiers 等出版社旗下期刊及预警期刊的论文,以及其他经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一律不予纳入项目执行绩效认定,并依据科研诚信相关管理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1日,逾期不再纳入本次论文奖励范畴。
系统提示:
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请通过网页端统一认证平台“科研系统”进入。
提交项目执行绩效的论文须在成果管理-学术论文模块处于终审通过状态!!!论文完善通知详情查看上一个关于完善论文数据的通知链接:关于2025年度论文数据完善统计wlxy.zjut.edu.cn/index.php/Index/file_news_read2?id=10396&pid=2
历史论文变为热点高被引(历史曾在系统里提交过其他级别的论文绩效申请并终审通过的),请发送邮件(四大高水平发送至科研院、AB类发送至学院)提供论文文档、收录截图等证明材料,统一通过线下统计。
联系人:科研院成果办 关天一 88320142 物理与光电学院办公室 阮旸 85290306
邮箱地址:guantianyi01@zjut.edu.cn ruanyang@zjut.edu.cn
ZJUT TOP 100理工类学术期刊目录(2018年版).pdf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提升科技项目执行绩效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