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朝晖特聘研究员岗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2022〕46号)规定,在本人申报基础上,经学院审核、学术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审议,拟聘仝玉恺至朝晖特聘副研究员岗位,材料请见附件。
1、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地址:理A203,电话:85290305,电子邮件wlxy@zjut.edu.cn)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