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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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402    发布时间:2025-10-14     来源:本站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 学年评奖评优工作

1. 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2025级新生)。

2. 评选名额如下所示:

物理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专业

2022级学业奖学金

2023级学业奖学金

2024级学业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博士名额

博士名额

硕士一等名额

硕士二等名额

博士名额

硕士一等名额

硕士二等名额

物理

          2

7

5

13

15

8

19

12

7

7

光学工程

5

11

5

13

电子信息

21

50

23

53

总计

2

7

31

74

15

36

85

12

7

7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考标准

1. 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2000/年;

2. 硕士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金额度为8000/年;

3.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8000/年。

四、单项奖学金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个人或集体。

单项奖学金个人奖励参考额度为1000/人,集体奖励数量和额度视当年评比情况动态调整。评奖比例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5%

1. 学术创新奖:用于奖励本学年中在学术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艰苦努力并取得专家认可成绩,或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互联网+”“挑战杯”等重大学术科技竞赛和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中取得省级及以上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2. 社会工作奖:用于奖励在党团学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时间投入多并取得显著成绩、任职二学期及以上的研究生,或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非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3. 文体活动奖:用于奖励在文体美劳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4. 优秀集体奖:用于奖励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班级、寝室、支部、导学团队等优秀研究生集体。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基本条件

1. 优秀研究生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等方面均衡发展,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群众的公认和好评;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一定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优秀研究生的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3%

2. 优秀研究生干部

担任二学期及以上研究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参加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3%;参加校本级研究生会及各类校级研究生社团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六、评选程序

(1)10月19日17: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对照综测定稿(附件2)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坚果云收件箱https://send2me.cn/Ed77nlxH/Rr6gFCAlkU8ZSQ,申请表文件命名为:“姓名+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分别提交至对应收件栏)

特别提醒:单项奖学金申请时需注明具体申请的类别(学术创新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优秀集体奖);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同时申请的同学需分别填表。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通过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评审,并公示奖学金推荐名单、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

(3)评选结束后,拟获奖学生将申请表打印稿(需经由导师签字)交至理a201办公室。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收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交学校研工部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2:2024-2025学年物理学院综测(定稿).zip

附件3:学校研究生奖助办法管理文件.rar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1014


研究生教育
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402    发布时间:2025-10-14     来源:本站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 学年评奖评优工作

1. 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2025级新生)。

2. 评选名额如下所示:

物理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专业

2022级学业奖学金

2023级学业奖学金

2024级学业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博士名额

博士名额

硕士一等名额

硕士二等名额

博士名额

硕士一等名额

硕士二等名额

物理

          2

7

5

13

15

8

19

12

7

7

光学工程

5

11

5

13

电子信息

21

50

23

53

总计

2

7

31

74

15

36

85

12

7

7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为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考标准

1. 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2000/年;

2. 硕士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金额度为8000/年;

3.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8000/年。

四、单项奖学金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个人或集体。

单项奖学金个人奖励参考额度为1000/人,集体奖励数量和额度视当年评比情况动态调整。评奖比例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5%

1. 学术创新奖:用于奖励本学年中在学术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艰苦努力并取得专家认可成绩,或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或“互联网+”“挑战杯”等重大学术科技竞赛和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赛事中取得省级及以上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2. 社会工作奖:用于奖励在党团学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时间投入多并取得显著成绩、任职二学期及以上的研究生,或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非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3. 文体活动奖:用于奖励在文体美劳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4. 优秀集体奖:用于奖励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班级、寝室、支部、导学团队等优秀研究生集体。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基本条件

1. 优秀研究生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等方面均衡发展,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群众的公认和好评;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一定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优秀研究生的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3%

2. 优秀研究生干部

担任二学期及以上研究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参加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3%;参加校本级研究生会及各类校级研究生社团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六、评选程序

(1)10月19日17: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对照综测定稿(附件2)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坚果云收件箱https://send2me.cn/Ed77nlxH/Rr6gFCAlkU8ZSQ,申请表文件命名为:“姓名+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分别提交至对应收件栏)

特别提醒:单项奖学金申请时需注明具体申请的类别(学术创新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优秀集体奖);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同时申请的同学需分别填表。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通过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评审,并公示奖学金推荐名单、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

(3)评选结束后,拟获奖学生将申请表打印稿(需经由导师签字)交至理a201办公室。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收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交学校研工部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2:2024-2025学年物理学院综测(定稿).zip

附件3:学校研究生奖助办法管理文件.rar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