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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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
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生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第二课堂(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学分认定工作的公示
浏览量:316    发布时间:2025-04-25 17:20:25    来源:本站

2021级本科生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浙工大教〔2021〕9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本学年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认定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孔老师(电话:0571-85290307)。

浙江工业大学物理学院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时汇总表.xlsx

物理学院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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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生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第二课堂(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学分认定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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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本科生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浙工大教〔2021〕9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本学年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认定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孔老师(电话:0571-852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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