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本科生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浙工大教〔2021〕9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本学年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认定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孔老师(电话:0571-85290307)。
浙江工业大学物理学院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时汇总表.xlsx
物理学院
2025年4月25日
2021级本科生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浙工大教〔2021〕9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本学年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认定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孔老师(电话:0571-85290307)。
浙江工业大学物理学院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时汇总表.xlsx
物理学院
2025年4月25日
2021级本科生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浙工大教〔2021〕9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本学年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认定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4月2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孔老师(电话:0571-85290307)。
浙江工业大学物理学院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时汇总表.xlsx
物理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