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5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学校决定在2025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全日制2025届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评选条件为:
(1)遵纪守法,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关心爱护集体;
(2)学习成绩优秀,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或专业实践成果;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3)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选方案
1、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评选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2、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3、往年已经作为优秀毕业生确认基数的毕业生,予以剔除,不重复计算;学院将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6人,校级优秀毕业生13人。
四、评选流程
1、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同时由学院统一填写优秀毕业生名册(各类表格见附件);
2、学院评选时间安排
(1)2月20日14:00前,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填写附件1、附件3。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填写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给zjuthsc@126.com,邮件命名为“班级-姓名-校优/省优毕业生参评报名”,并自行准备好附件1和附件2纸质稿,双面打印,A4纸一式两份,上交至理A201胡老师处;
(2)3月1日,学院将评选结果报研工部;
(3)3月6日至3月10日,学校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报省教育厅;
(4)4月份,教育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5月底前教育厅向社会公布。公示和公布的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24365.zj.smartedu.cn/jyxt-v5/jyweb/webIndex.zf。
(6)6月底优秀毕业生证书的打印和发放。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和空白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后寄给各高校,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五、学院上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省优毕业生名单,最后由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
附件3 2025届浙江工业大学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xls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