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浙江工业大学物理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
二、招生名额
类型 |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人数 |
直博生 | 070200物理学 | 全日制 | 2人 (含本硕博一体化1人) |
推免硕士研究生 | 070200物理学 | 全日制 | 3人 |
推免硕士研究生 | 080300光学工程 | 全日制 | 3人 |
推免硕士研究生 | 085400电子信息 | 全日制 | 3人 |
注:我院推免接收人数可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
三、复试工作
1、申请者条件、接收专业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执行。
2、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正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10月16日。
具体说明请查看《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链接详见
http://www.yz.zjut.edu.cn/2024/0925/c4270a281331/page.htm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方式拟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进行,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复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4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分别占30%。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三、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7、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直博生无论何种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应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8、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
所有考生请在相应学院确定拟录取后完成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内寄达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
邮编:310000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1-85290305
邮箱:young@zjut.edu.cn
六、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直博生)研究生政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