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保证人才遴选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发[2021] 30 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组成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朱杭军
副组长:林珍珍
成员:朱杭军、鄢波、王肖隆、林珍珍、李东梅、严金华、张航
二、推荐类别
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
专项推免生包括:四年制兼职辅导员、有特殊学术专长者、退役学生、研究生支教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优秀运动员、本硕博一体化人才等七类。
三、推荐名额
1、健行学院A类指标推免生名额3名,推荐顺序见附件3。
2、专项推免生
(1)I类特殊学术专长3名;
(2)至多推荐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3名至学校参加遴选;
(3)至多推荐“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推研专项计划4名至学校参加遴选;
(4)本硕博一体化培养1名。
3、普通推免生
学院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正式名额9名,预备名额4名。
根据各专业人数情况,现将名额做以下分配:
表1 物理学院各专业名额分配表
专业 | 光信 | 应物 | 合计 |
总人数 | 59 | 62 | 121 |
健行A类 | 2 | 1 | 3 |
学术I类 | 0 | 3 | 3 |
专业推免名额分配人数基数 | 57 | 58 | 115 |
正式名额 | 4.46/4 | 4.54/5 | 9 |
预备名额 | 1.98/2 | 2.02/2 | 4 |
正式名额共9名,按照专业人数比例,名额如表中所示,光信4名,应物5名。
四、名额评定细则
1、正式名额
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申请推免学生按照三年综合排名情况。综合排名为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序数与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序数之和,按由小到大排列。出现综合排名相同的情况,推荐顺序参照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优先。确定各专业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名额详见表1)。
2、预备名额
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申请推免学生按照三年综合排名情况。综合排名为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序数与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序数之和,按由小到大排列。出现综合排名相同的情况,推荐顺序参照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优先)。确定各专业推免生预备推荐名单(名额详见表1)。
3、符合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条件者,由学院考核小组确定排名报送顺序。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时,则组织考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4、递补办法
如学院正式名额中有同学放弃保研资格的,按照专业内的预备推荐名单顺序递补;若本专业预备人选均放弃或进入专项推免则由其他专业预备人选按综合排名名次号百分比由小到大顺序递补。若学校临时增补名额,则由所有专业的预备人员,按综合排名名次号百分比由小到大顺序依次递补。出现综合排名名次号百分比相同的情况,推荐顺序依次参照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本专业人数的比值(从小到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优先),确定各专业推免生预备推荐名单。
5、其他要求参照学校文件和校学工部网站发布的信息。
6、如有特殊情况,由推荐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五、工作进程安排
1、9月6日,公示保研数据。公示时间截止9月8日16:00,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填表说明: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在9月8日下午17:00前登录钉钉推免资格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签署不放弃推免资格承诺(详见附件2)。
2、学院对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按推荐条件进行初审、组织推荐工作。
3、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公示推荐学生名单,并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学生处。
4、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额进行审定;对申请“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进行公开考核选拔,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需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确定),由学生处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名单报浙江省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六、进一步优化推免工作程序
1、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6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10月20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学信网公告为准),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学校在9月20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按照推免办法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4、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七、进一步规范推免工作过程管理
1、各学院推荐“四年制兼职辅导员”名额不超过3名,“研究生支教团”不超过4名,各学院对报名以上两类推荐人员分别进行考核排序后,推荐上报学校。学工部、校团委根据“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实际报名情况组织考核。
根据团中央工作要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成绩标准应与普通推免生成绩标准保持完全一致”,“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条件为“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和综合测评总评均列专业前25%”。
2、各学院推免生预备人选名额数应不超过计划数的50%,上报时须有排序,如分专业替补排序的,请按专业类别注明。推免生预备人选仅作为校内遴选时替补用,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不备案。
3、校内遴选期间,学院内普通类正式计划放弃的名额由本学院内部预备人选按排序递补,专项计划放弃的名额返还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
4、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在9月8日下午17:00前登录钉钉推免资格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签署不放弃推免资格承诺,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给予严肃处理;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应相同,各类排名以学院公示的唯一排名为准。
5、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综测和绩点排名、学生干部经历、获奖等情况。
6、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邱老师(0571-85290307)。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发〔2021〕30号).doc
附件2-2024年推免生资格申请流程指南(学生申请+学院审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