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学院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挖掘并推荐高层次人才积极性,学院决定在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办法的基础上配套设立学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奖励引才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凡为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信息且推荐成功的校内外人士,学院将根据被推荐者的层次和数量,对推荐人给予相应奖励,团队由主要推荐人进行二次分配。
二、奖励条件
被推荐的高层次人才,一旦被正式录用,在办理完所有报到手续后,学院将依据引进人才的层次,对推荐人给予相应奖励。
三、奖励标准
(一)推荐并成功引进A类层次人才1名,学院在学校奖励8万元(税前)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税前)。
(二)推荐并成功引进B类层次人才1名,学院在学校奖励6万元(税前)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税前)。
(三)推荐并成功引进C类层次人才1名,学院在学校奖励4万元(税前)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税前)。
四、奖励程序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奖励办法》,在学校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学院核发奖金。此外,学校一人一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院奖励部分可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决定学院奖励金额。
五、其他
本办法由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层次人才引进分为六个类别: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或与此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高层次顶尖人才。
B类: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名第一)或与此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C类: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73计划青年科学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与此相当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D类: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浙江省“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入选者、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以及符合学校“运河特聘教授”岗位聘任要求的知名学者。
E类:学术带头人或学科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研究员)等。
F类:校聘教授(研究员)、校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和海内外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等。
理学院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