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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理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2275    发布时间:2022-03-03 14:20:55    来源:本站

202206月毕业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22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术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及以后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以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3、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1月下发,申请表有所改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4、根据培养要求,2022年06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

二、论文送审前的工作安排

论文送审前,学院将核对申请参加2022年06月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信息,并按照各学位点的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等进行审查,同时将协同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审查不合格的,论文不予外送评审,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论文送审前工作安排及所需材料如下:

1、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相关表格

    请各导师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在论文答辩结束论文修改完成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统一发送给班长汇总,纸质稿签名各班收齐后交至理A203。

 2、《答辩资格审查表》一份(具体操作如下)

     申请2022年06毕业的研究生请于2022328日至33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为空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添加),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6请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后交至理A203臧老师处。

2、证明材料一份(学术型研究生必须提供。专业学位研究生如有相关成果,也请按如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学校规定,自2016级起学生申请学位需达到一定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为外文期刊,暂时没有封面、封底的,请提交论文全文),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收录证明。

2)已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有导师签字证明,原件也需一并带来核对)、论文正文。

3)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材料。

   若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但其学术成果尚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则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毕业并参加就业,但其学位授予的申请需延至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要求后。

请务必于202233012:00前将证明材料连同《答辩资格审查表》一起交至理A203臧老师处。

3、论文形式审查

关于学位论文格式,学校已下发全校统一格式(详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09版本),请参照该学位论文格式模板执行,严格把关,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请由导师全权负责,严格把关,论文需通过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检测方可定稿,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论文检测与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网上评阅的方式,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将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进行(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研究生及导师必须2022429:004616:00前内成对盲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上传版本为pdf格式)的提交和确认工作。如果逾期,将不予处理,直接延期到下一批次送审。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2、“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3、盲审格式请删去参考文献后面部分。

操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核对信息:研究生在上传论文电子稿最终版前,先进入《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研究生才能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

2、429:004616:00前,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上传盲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PDF格式)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并在此期间内需完成导师审核、重复率及匿名性检查等所有工作。

3、导师提交论文后经学院确认,《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其进行重复度和匿名检测(匿名检测:指的是检测论文是否达到盲审论文要求),一般情况下,在上传论文的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和匿名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学院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匿名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学院退回给导师,由导师退回给学生重新修改,学生修改完后重新上传给导师,导师再次上传到学院。请务必尽早进行该项工作,以免错过提交的时间。

4、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的通知(浙工大发〔2021〕5号 )第八条内容。

1)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可以进入答辩程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5、评阅意见返回后请认真修改论文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并请导师审阅签字。

四、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人导师不得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论文答辩时间将安排在5月上旬进行,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团队自行组织,各组提前落实答辩秘书(注:答辩记录人需具有中职或已取得硕士学位的本专业人员担任),学院审核后上交到研究生院,以备院、校研究生督导组检查。答辩务必在515日前完成。

答辩前需提交如下材料至各团队答辩秘书:

  1.《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照片粘上),请先不要装订,用回形针夹好即可;

  2.按答辩实际需要的份数打印好的论文;

  3.《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一份,要求填写至“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之间的关联性”为止,并打印出来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并签字后,并经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检测方可定稿

需要延迟毕业的研究生,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延迟毕业申请表》,并请导师签署意见后尽快交至理A203。

  、学位申请

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务必按学校有关规定规范操作。通过答辩的研究生,请提交如下申请硕士学位所需的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1份,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页必须有学生、导师的签名,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为白色光面铜版纸、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为淡黄色封皮纸(色卡号:B160-21

2.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电子稿(终稿)一份。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学位论文需要同时上交“PDF、DOC”二种格式的电子稿,以“学号+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命名,由班长统一收齐后将论文电子稿(终稿)发到邮箱zanghe@zjut.edu.cn。同时将学位论文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归档。

3.《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国家库学位信息报送表》、《学位基本数据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等所有文件电子稿由班长汇总后发送至邮箱zanghe@zjut.edu.cn,纸质一式一份交至理A203,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表格的电子版文件名均修改为“原文件名(姓名)”格式,不要随意修改表格,纸质稿签名部分不得打印。

6. 档案袋1个(尺寸要求可以装下1份毕业论文,质量要有保证),封面写上姓名、专业,用来对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请务必在答辩通过后,202251611:00前交到学院办公室,为避免影响学位授予,请各学位点尽早通知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


硕士生毕业及申请学位相关文件及表格.zip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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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月毕业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22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术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及以后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以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3、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1月下发,申请表有所改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4、根据培养要求,2022年06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

二、论文送审前的工作安排

论文送审前,学院将核对申请参加2022年06月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信息,并按照各学位点的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等进行审查,同时将协同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审查不合格的,论文不予外送评审,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论文送审前工作安排及所需材料如下:

1、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相关表格

    请各导师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在论文答辩结束论文修改完成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统一发送给班长汇总,纸质稿签名各班收齐后交至理A203。

 2、《答辩资格审查表》一份(具体操作如下)

     申请2022年06毕业的研究生请于2022328日至33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为空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添加),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6请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后交至理A203臧老师处。

2、证明材料一份(学术型研究生必须提供。专业学位研究生如有相关成果,也请按如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学校规定,自2016级起学生申请学位需达到一定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请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为外文期刊,暂时没有封面、封底的,请提交论文全文),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收录证明。

2)已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有导师签字证明,原件也需一并带来核对)、论文正文。

3)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材料。

   若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但其学术成果尚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则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毕业并参加就业,但其学位授予的申请需延至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要求后。

请务必于202233012:00前将证明材料连同《答辩资格审查表》一起交至理A203臧老师处。

3、论文形式审查

关于学位论文格式,学校已下发全校统一格式(详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09版本),请参照该学位论文格式模板执行,严格把关,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请由导师全权负责,严格把关,论文需通过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检测方可定稿,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论文检测与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网上评阅的方式,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将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进行(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研究生及导师必须2022429:004616:00前内成对盲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上传版本为pdf格式)的提交和确认工作。如果逾期,将不予处理,直接延期到下一批次送审。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2、“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3、盲审格式请删去参考文献后面部分。

操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核对信息:研究生在上传论文电子稿最终版前,先进入《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研究生才能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

2、429:004616:00前,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上传盲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PDF格式)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并在此期间内需完成导师审核、重复率及匿名性检查等所有工作。

3、导师提交论文后经学院确认,《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其进行重复度和匿名检测(匿名检测:指的是检测论文是否达到盲审论文要求),一般情况下,在上传论文的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和匿名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学院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匿名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学院退回给导师,由导师退回给学生重新修改,学生修改完后重新上传给导师,导师再次上传到学院。请务必尽早进行该项工作,以免错过提交的时间。

4、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的通知(浙工大发〔2021〕5号 )第八条内容。

1)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可以进入答辩程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5、评阅意见返回后请认真修改论文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并请导师审阅签字。

四、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人导师不得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论文答辩时间将安排在5月上旬进行,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团队自行组织,各组提前落实答辩秘书(注:答辩记录人需具有中职或已取得硕士学位的本专业人员担任),学院审核后上交到研究生院,以备院、校研究生督导组检查。答辩务必在515日前完成。

答辩前需提交如下材料至各团队答辩秘书:

  1.《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照片粘上),请先不要装订,用回形针夹好即可;

  2.按答辩实际需要的份数打印好的论文;

  3.《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一份,要求填写至“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之间的关联性”为止,并打印出来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并签字后,并经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检测方可定稿

需要延迟毕业的研究生,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延迟毕业申请表》,并请导师签署意见后尽快交至理A203。

  、学位申请

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务必按学校有关规定规范操作。通过答辩的研究生,请提交如下申请硕士学位所需的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1份,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页必须有学生、导师的签名,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为白色光面铜版纸、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为淡黄色封皮纸(色卡号:B160-21

2.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电子稿(终稿)一份。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学位论文需要同时上交“PDF、DOC”二种格式的电子稿,以“学号+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命名,由班长统一收齐后将论文电子稿(终稿)发到邮箱zanghe@zjut.edu.cn。同时将学位论文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归档。

3.《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国家库学位信息报送表》、《学位基本数据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等所有文件电子稿由班长汇总后发送至邮箱zanghe@zjut.edu.cn,纸质一式一份交至理A203,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表格的电子版文件名均修改为“原文件名(姓名)”格式,不要随意修改表格,纸质稿签名部分不得打印。

6. 档案袋1个(尺寸要求可以装下1份毕业论文,质量要有保证),封面写上姓名、专业,用来对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请务必在答辩通过后,202251611:00前交到学院办公室,为避免影响学位授予,请各学位点尽早通知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


硕士生毕业及申请学位相关文件及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