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校院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党组织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学院党委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三)学院党委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开展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的职责。
二、学习内容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党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部署开展的主题教育内容,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要求。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学习高等教育理论、校史校情等方面的知识。
(七)国家社会、学校及本单位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八)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形式
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中学习:原则上每个月集中学习1次(一年不少于9次),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以讲、学、论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
(二)专题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各阶段学习的主题和重点,有针对性地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各级党校教员、学校理论宣讲团成员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讲座。
(三)自主学习:每个中心组学习成员要根据学院总体学习计划,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将“学习强国”APP作为常态化自学平台,充分利用浙江工业大学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和各类学习参考资料,积极开展自主自学。
除以上学习形式外,也可采取实地参观考察、调查研究、观看录像等其他学习形式,努力创新学习形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学习要求
(一)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年初有学习计划,保证每季度有学习安排。
(二)建立专项考勤:因故缺席需向组长请假,事后要按学习计划自觉补课。中心组学习记录、归档由学院宣传员负责。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学习出勤率不低于80%。
(三)做到会前准备:每期学习需确定相对的中心发言人。在中心组成员按计划学习的基础上,中心发言人作重点发言,然后集体讨论。中心发言人要按学习计划安排,提前做充分准备,中心组成员提前就学习主题结合自身工作会上集体讨论。
(四)做好学习台账:会前做好学习资料整理,会上做好中心组学习、讨论等记录,会后做好资料归档、会议纪要撰写等工作。
(五)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应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和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六)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心组学习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核心平台来抓,在常态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对邀请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的,应对其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倾向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守护好、管理好中心组学习这个重要阵地。对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问责。
五、其它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理学院党委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