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材料是学生党员身份的标识,是客观反映党员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党员个体的发展、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和推动党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理学院学生党员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学生党员档案集中存放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理A201),各支部配备相应档案柜。所有党员档案实施严格的查阅、借阅和领取流程。
2.党员档案材料更新、内部检查等工作由各学生党支部自行负责。
3.档案柜钥匙由支部持有(书记或副书记),档案柜钥匙不得挂在档案柜上。党员之家不得持有支部档案柜钥匙,因档案柜钥匙丢失、损坏等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支部自行承担。
4.日常情况下,各支部党员档案查阅或领取仅限于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书记委托下支委也可)。
5.党员之家秘书处每月5、15日安排党员之家值班,如遇特殊时间段(如发展、转正时期)值班时间另行通知,其余情况需提前联系党员之家秘书长预约。
6.值班时间内,查阅或领取党员档案时,支部和值班员需同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党员档案查阅/领取记录》备案。
7.支部成功领取党员档案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尽快归还至档案室,同时在原领取记录处登记归还信息,切忌新增归还记录。
8.针对毕业生党员档案,各支部需在4月中旬和6月中旬完成支部内毕业生党员档案的自查,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齐全,信息无漏填、无差错,档案出校不返校。
理学院党员之家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