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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知
NO.03保研专刊2-关于做好推荐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366    发布时间:2017-09-11 11:48:39    来源:admin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保证人才遴选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浙江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组成的保研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保研遴选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 强
副组长:朱杭军
成员: 林强 施建青 朱杭军 王时铭  鄢波  张隽
二、推荐类别
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
其中专项推免生包括:有特殊学术专长①类、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
三、推荐名额
   1、普通推免生
学院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正式名额18名,预备9名。
根据各专业人数情况,现将名额做以下分配:
表1名额分配表

专业
应物
光信
数学
信计
合计
总人数
47
56
47
62
212
正式名额
4.11/4
4.89/5
3.88/4
5.12/5
18
预备名额
1.83/2
2.17/2
2.16/2
2.84/3
9
入围合计
 
27

正式名额共18人,按照大类人数比例,物理类数学类各9个名额,在大类内按照专业人数比例,如表中所示,物理大类:应物4人,光信5人;数学大类:数学4信计5
2、专项推免生
1有特殊学术专长①类6名:2017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3人;2016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2人,期中有1人已参加英国邓迪大学优本生项目,自愿放弃保研资格,名额由学校收回;2016年全国大学生“挑战杯”金奖1人。
2)推荐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3名
3)推荐“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推研专项计划4名
     四、名额评定细则
(一)正式名额
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申请推免学生按照三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不含公选课)的排名相加,排名在前的优先,出现排名相同的情况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优先,确定各专业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名额详见表1)。
   (二)预备名额
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申请推免学生按照三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不含公选课)的排名相加,排名在前的优先,出现排名相同的情况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优先,确定各专业推免生预备推荐名单(名额详见表1)。
   (三)符合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条件者,由学院面试小组确定排名报送顺序。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时,则组织面试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 替补办法
如学院正式名额中有同学放弃保研资格的,按照专业内的替补顺序替补;如学校有新增替补的名额给到学院,则重新按照大类、专业人数测算分配名额,其选拔办法不变;如竞赛直保的同学放弃保研资格的,将由学校收回该保研名额,再做统一安排。
三、其他要求参照学校文件和校学工部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如有特殊情况,由保研遴选小组讨论决定。
五、工作进程安排
1、9月8日,公示保研数据,公示时间截止9月1017:00,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姓名陈庆曦(17816877874/517947
2、9月11日,公布保研工作通知。
39月11-1217:00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4、9月13学院对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截止到1417:00。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姓名:单莉丽  13777565720/665720。
5、9月15-16日,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公示最终推荐名单并报送学校。
6、9月17日-18日,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复审
7、9月19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额进行审定对申请“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选拔,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需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面试考核后确定),由学生处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名单报浙江省考试院审核,向教育部备案。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推免工作程序
1、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学信网公告为准),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学校在9月25日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办法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4、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内容(附件2),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应相同,各类排名以学院公布的唯一排名为准。表格填写完毕后,学生应及时上交至学院,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2、校内遴选期间,学院内正式计划放弃的名额由本学院内部预备人选按排序递补。推免生预备人选仅作为校内遴选时替补用,不上报省考试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不备案。
3、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并作出书面承诺,在免试推研工作结束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者,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档案。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2017年9月1日前,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5]30号文件精神;2017年9月1日后,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学生处分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处分尚未解除,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受原处分的影响
八、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理A201老师13777565720/665720,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保研遴选小组讨论决定。
 
                                                                                    理学院
    2017年9月11
学工通知
NO.03保研专刊2-关于做好推荐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366    发布时间:2017-09-11 11:48:39    来源:admin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保证人才遴选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浙江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组成的保研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保研遴选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 强
副组长:朱杭军
成员: 林强 施建青 朱杭军 王时铭  鄢波  张隽
二、推荐类别
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
其中专项推免生包括:有特殊学术专长①类、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
三、推荐名额
   1、普通推免生
学院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正式名额18名,预备9名。
根据各专业人数情况,现将名额做以下分配:
表1名额分配表

专业
应物
光信
数学
信计
合计
总人数
47
56
47
62
212
正式名额
4.11/4
4.89/5
3.88/4
5.12/5
18
预备名额
1.83/2
2.17/2
2.16/2
2.84/3
9
入围合计
 
27

正式名额共18人,按照大类人数比例,物理类数学类各9个名额,在大类内按照专业人数比例,如表中所示,物理大类:应物4人,光信5人;数学大类:数学4信计5
2、专项推免生
1有特殊学术专长①类6名:2017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3人;2016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2人,期中有1人已参加英国邓迪大学优本生项目,自愿放弃保研资格,名额由学校收回;2016年全国大学生“挑战杯”金奖1人。
2)推荐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3名
3)推荐“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推研专项计划4名
     四、名额评定细则
(一)正式名额
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申请推免学生按照三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不含公选课)的排名相加,排名在前的优先,出现排名相同的情况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优先,确定各专业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名额详见表1)。
   (二)预备名额
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申请推免学生按照三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不含公选课)的排名相加,排名在前的优先,出现排名相同的情况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优先,确定各专业推免生预备推荐名单(名额详见表1)。
   (三)符合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条件者,由学院面试小组确定排名报送顺序。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数时,则组织面试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 替补办法
如学院正式名额中有同学放弃保研资格的,按照专业内的替补顺序替补;如学校有新增替补的名额给到学院,则重新按照大类、专业人数测算分配名额,其选拔办法不变;如竞赛直保的同学放弃保研资格的,将由学校收回该保研名额,再做统一安排。
三、其他要求参照学校文件和校学工部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如有特殊情况,由保研遴选小组讨论决定。
五、工作进程安排
1、9月8日,公示保研数据,公示时间截止9月1017:00,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姓名陈庆曦(17816877874/517947
2、9月11日,公布保研工作通知。
39月11-1217:00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4、9月13学院对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截止到1417:00。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姓名:单莉丽  13777565720/665720。
5、9月15-16日,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公示最终推荐名单并报送学校。
6、9月17日-18日,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复审
7、9月19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额进行审定对申请“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选拔,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需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面试考核后确定),由学生处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名单报浙江省考试院审核,向教育部备案。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推免工作程序
1、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学信网公告为准),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学校在9月25日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办法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4、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内容(附件2),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应相同,各类排名以学院公布的唯一排名为准。表格填写完毕后,学生应及时上交至学院,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2、校内遴选期间,学院内正式计划放弃的名额由本学院内部预备人选按排序递补。推免生预备人选仅作为校内遴选时替补用,不上报省考试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不备案。
3、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并作出书面承诺,在免试推研工作结束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者,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档案。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2017年9月1日前,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5]30号文件精神;2017年9月1日后,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学生处分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处分尚未解除,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受原处分的影响
八、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理A201老师13777565720/665720,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保研遴选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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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