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2013级物理类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2、2013级物理大类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系主任组成的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林强
成 员:林强、施建青、王时铭、乐孜纯、朱杭军、隋成华
二、专业方向分流对象
理学院物理类2012级本科生、2013级本科生(包括学习进程调整学生)。
三、物理类专业方向分流计划
物理类每个方向人数上限为:所在专业各方向的平均人数110%。
四、专业方向分流依据.
1.各专业方向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2.如果第一志愿人数超过该专业分流计划人数的上限,则择优录取方向的依据为学生所修课程(除公选课和体育课外)加权平均绩点。若学生学分绩点排名相同,按普通物理(2012级还包括应用光学)的课程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五、具体时间安排:
1、
2、
六、本次专业方向分流后,学生可以在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截止到第四学期)递交本专业方向调整申请表,经系审核并由分管副院长同意后可转入新的专业方向。
七、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专业方向分流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陈龙老师。
联系方式:85290307 13989810837(686837)
注:学生如未按时递交志愿表,或者未填满二个方向志愿且所填志愿不能录取,则将被调配至未录满方向。学生专业方向填报表上交并经学院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