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物理与光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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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
物理与光电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综合工作方案
浏览量:219    发布时间:2026-09-17    来源:本站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

二、招生名额

类型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招生人数

直博生

070200物理学

全日制

3

直博生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

硕士

070200物理学

全日制

5

硕士

080300光学工程

全日制

5

硕士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5

注:我院推免实际接收人数将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微调。

三、综合考核

1、工作规范

1)学院成立2027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兼任复议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2)按照学校要求,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复试专家组。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做好考核等相关工作。

2、申请条件与接收专业

申请者条件、接收专业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执行,链接https://www-yz-zjut-edu-cn.webvpn.zjut.edu.cn:8118/2026/0915/c4270a345382/page.htm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攻读研究生期间个人规划陈述)1份;

2)《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3)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6科研创新证明材料:如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等科研创新成果,可提交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8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材料用A4纸规格按照上述顺序打印装订,复试前上交。

申请者请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稿pdf文件((7)专家推荐意见除外),将所有文件(每个文件类型为1PDF文件,文件命名清晰,如“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姓名”)压缩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用“姓名+申请专业”命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后,发送到zanghe@zj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XXX推免生申请材料。

相关表格详见通知附件https://www-yz-zjut-edu-cn.webvpn.zjut.edu.cn:8118/2026/0915/c4270a345382/page.htm。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安排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综合考核工作,各批次的考核与评分独立进行,择优选拔。未经综合考核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复试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安排:

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且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

复试时间(暂定):2026年9月24日上午9:30开始(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2)后续批次安排:

学院视推免生报名和拟录取情况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地点。

5、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

(1)复试方式拟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进行,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复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外语综合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三部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占40%,专业素质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分别占30%。

外语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四、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取消录取资格。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或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7、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直博生无论何种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应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8、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两周内通过EMS(邮政快递)寄达学院,收件信息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物理与光电学院理A203臧鹤0571-8529065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咨询、申诉方式

咨询:臧老师,0571-85290653,zanghe@zjut.edu.cn

申诉:考生对推免环节有异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

联系人:陈老师,0571-85290305,young@zjut.edu.cn

时间: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七、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招生工作
物理与光电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综合工作方案
浏览量:219    发布时间:2026-09-17 14:07:28    来源:本站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

二、招生名额

类型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招生人数

直博生

070200物理学

全日制

3

直博生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1

硕士

070200物理学

全日制

5

硕士

080300光学工程

全日制

5

硕士

085400电子信息

全日制

5

注:我院推免实际接收人数将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微调。

三、综合考核

1、工作规范

1)学院成立2027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兼任复议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2)按照学校要求,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复试专家组。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做好考核等相关工作。

2、申请条件与接收专业

申请者条件、接收专业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执行,链接https://www-yz-zjut-edu-cn.webvpn.zjut.edu.cn:8118/2026/0915/c4270a345382/page.htm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攻读研究生期间个人规划陈述)1份;

2)《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3)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6科研创新证明材料:如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等科研创新成果,可提交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8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材料用A4纸规格按照上述顺序打印装订,复试前上交。

申请者请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稿pdf文件((7)专家推荐意见除外),将所有文件(每个文件类型为1PDF文件,文件命名清晰,如“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姓名”)压缩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用“姓名+申请专业”命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后,发送到zanghe@zj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XXX推免生申请材料。

相关表格详见通知附件https://www-yz-zjut-edu-cn.webvpn.zjut.edu.cn:8118/2026/0915/c4270a345382/page.htm。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安排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综合考核工作,各批次的考核与评分独立进行,择优选拔。未经综合考核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复试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安排:

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且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

复试时间(暂定):2026年9月24日上午9:30开始(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2)后续批次安排:

学院视推免生报名和拟录取情况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地点。

5、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

(1)复试方式拟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进行,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复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外语综合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三部分,其中外语综合能力占40%,专业素质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分别占30%。

外语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四、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取消录取资格。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或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7、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直博生无论何种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应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8、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两周内通过EMS(邮政快递)寄达学院,收件信息为“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物理与光电学院理A203臧鹤0571-8529065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咨询、申诉方式

咨询:臧老师,0571-85290653,zanghe@zjut.edu.cn

申诉:考生对推免环节有异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

联系人:陈老师,0571-85290305,young@zjut.edu.cn

时间: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七、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