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浙工大发〔
2025〕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报工作。“优课优酬”奖励是面向全校承担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学历留学生)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设立的课程教学奖励。所有学院应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遴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科“优课优酬”奖励申报分为两类:
1.公共基础课类:面向教学效果突出、授课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具体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2025-2026学年公共基础课课程清单》。
2.标杆课程类:本年度标杆课程奖励为智慧课程专项。申报奖励的课程在满足标杆课程申报要求的前提下,须先申报智慧课程并获立项,待智慧课程通过验收后,方可参与标杆课程奖励的择优遴选。智慧课程立项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两类课程均须满足)
1.教师师德高尚,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无教学事故及学术不端等行为。
2.教学坚持价值引领,巧妙融入家国情怀、社会责任、科学精神等课程思政元素,具有思想深度与时代特色;思政课具有针对性与吸引力,紧密契合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因势利导,并通过新颖多样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兴趣、引导价值认同。
3.教学内容满足两性一度(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要求;教学方法契合课程目标与学生认知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式教学、项目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多样化手段,有效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考试或考查内容应与课程目标一致,有较好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
4.教学文档齐全完备并按时归档。理论课程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文档包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设计、课件、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或实验报告)批改情况、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或评价等;集中开展的本科实践环节教学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践指导记录、实践报告批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或评价等。
5.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秀。课程评价应综合考察教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过程管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学生评课及同行评议等多维度表现。学生评课占比不超过50%。课程须经学院安排的同行专家(非本基层教学组织)随堂听课评议。
(二)标杆课程附加要求
1.突出创新成果建设。课程应在教学创新与数字化资源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
2.强调特色发展与示范引领。课程应具有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示范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与教学模式,能够为同类课程提供借鉴。获评“优课优酬”的标杆课程,须至少撰写一份可用于宣传推广或出版的教学案例;同时,自申报之日起两年内,须作为课堂教学示范课开放观摩,并用于案例研讨。
3.注重持续建设与应用实效。课程持续更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模式。获评“优课优酬”标杆课程后,须保证在获评后至少开设四个学期(或教学周期),并进行持续改进。
三、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教师经课程所在基层教学组织推荐,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ykyc.zlgc2.chaoxing.com/)在线申报填写课程基本信息。公共基础课于12月10日至12月20日进行申报,必须对应当学期申报,选择名称为2025-2026-1的教学班;标杆课程在智慧课程立项通过一周内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教师申报阶段操作手册》。
2.学院(部)初审。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申请的课程进行初审。公共基础课类于12月31日前完成初审,初审通过比例不超过所开设教学班数的20%;标杆课程类应在申报后一周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学院(部)应积极组织同行专家(非本基层教学组织)听课评议,并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3)。其中,申报标杆课程的听课环节,需在智慧课程结项验收之前进行。学院初审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学院管理员申报阶段操作手册》。
3.学校公告。由学校统一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欢迎广大师生进行观摩与随堂听课。教师发展中心将择优选取部分标杆课程组织教学示范与案例研讨,入选课程在奖励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4.每学期联考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课程教学班可直接纳入当学期“优课优酬”公共基础课奖励,教师无需另行申报。
学校联系人:谢老师,电话:88320047
学院联系人:方老师,电话:85290305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基础课课程清单.xls
物理学院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