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为提升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质量、加强在建项目的过程管理、积极培育教学改革成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41号)、《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教〔2011〕1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改革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在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kypt.chaoxing.com/)提交检查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
(2)《浙江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案例实施情况报告》(附件3),要求从背景与问题、实施措施、改革成果与成效、总结思考四个部分总结案例实施情况,字数不少于5000字。
2.项目所在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1日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审核。
3.学校将针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开展年度检查评审会,项目负责人需现场交流项目进展情况、改革成效、现存问题与下一步打算,请项目负责人做好汇报准备,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23年及之前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在网络教学平台(http://zjut.kypt.chaoxing.com/)提交结项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结题简表》(附件5);
(2)项目总结报告;
(3)《浙江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案例实施情况报告》(附件3),要求从背景与问题、实施措施、改革成果与成效、总结思考四个部分总结案例实施情况,字数不少于5000字;
(4)项目申请书中承诺的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果附件;
(5)正式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的扫描件(委托项目无论文发表要求)
2.项目所在单位请于11月21日前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结题简表》一份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部门)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3.学校组织汇报答辩,专家评议。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合格通过、未通过三类,《案例实施情况报告》将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做好汇报准备,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学校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5.学校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浙工大〔2022〕5号),对按时结题的项目予以奖励。
6.2023年立项的校教改项目建设周期至2025年12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6)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联系人:邵老师,电话:88320442,地址: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3
学院联系人:方老师,电话:85290305
附件: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案例实施情况报告.docx
附件4:校级教学改革项目2025年下半年拟结项项目清单.xlsx
附件6: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x
教务处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