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专业确认实施办法》特制订物理学院所属本科专业学生专业确认实施细则。
一、专业确认的基本原则
1. 专业确认的学生范围是当年被录取的“物理类”学生。含“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共2个专业。
2.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志愿优先原则。
二、专业确认的组织管理
1. 物理学院专业确认由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专业确认工作。
2. 学生根据自身意愿填写专业确认表格。
3. 物理学院对高考总分排名在全省前9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在专业确认时,首先确认到学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4. 按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其专业的确定依据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确认。
5. 物理学院专业确认工作小组将专业确认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学校专业确认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后交学校教务处进行学生相应学籍确认处理。
6. 物理学院专业确认工作在新生第一学期第15周前完成。
三 、专业确认遴选方法
1. 物理类学生在“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中填报志愿。
2. 若每专业一志愿人数均不到或为55人,则按学生一志愿进行专业确认。
3. 若其中任一专业一志愿人数超过55人,则采用综合成绩进行专业确认。综合成绩计算对象包括需要参加专业确认的该类所有学生。以培养学生自身发展为依据,采用志愿优先原则,按各生源(省内普通高考、三位一体招生、省外生源)招生人数占比,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分类录取。综合成绩以高等数学I和Python与人工智能期中考试成绩作为专业确认依据。其中高等数学I成绩占70%,Python与人工智能成绩占3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高等数学I成绩较高者排名靠前。若两门课程的成绩均相同,由专业确认小组安排相关学生采用面试方式,依据学生面试成绩确定。
本实施细则自2025级物理学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始实施,由物理学院专业确认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工业大学物理学院专业确认小组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