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退休人员返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人〔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学校退休人员返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聘对象
长期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以及将于今年退休)的教职工。
二、返聘条件
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75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校教书育人贡献奖获得者。
2.承担全校性必修课程或大类基础课程、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工作,且退休前五年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有两次以上优秀获得者或退休前五年年均获得“优课优酬”教学奖励1次及以上。
3.具有担任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平台负责人的经历,在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建设方面具有丰富工作经验,且无安全事故记录者。
4.确因学校、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需要,在相关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教职工。
三、时间安排
1.符合返聘条件的教职工,由本人申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退休人员返聘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部)审批通过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请各部门于5月27日之前将《浙江工业大学退休人员返聘审批表》纸质交理A203,《审批表》和《浙江工业大学退休返聘人员汇总表》电子发送至zhanqh2001@zjut.edu.cn。
2.人事处审核、学校评审研究同意后,签订《浙江工业大学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聘期一般为1-2年。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非必要不返聘,谁用人谁负责,科学合理设置返聘岗位,严格对照返聘条件,规范返聘工作流程。对申请返聘的教师,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做好退休教师的返聘工作。
学院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85290305(理A203)
学校联系人:蒋晓博,联系电话:88320423(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