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浙江工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浙工大教务处〔2025〕13号)、《浙江工业大学通识教育中心管理办法》(浙工大通识中心〔2025〕3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现就2026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运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的年度基本任务
各基层教学组织(含通识教育中心)须在2026年度完成以下工作:
(一)规范开展教研活动
每学期组织教学观摩、团队研课等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显实效”。活动应至少包含1次课程思政专题教研活动和1次AI融合课程专题研讨活动。其中,2025年结项的27门校级AI融合课程(清单见附件1)所在的基层教学组织,需组织1次针对该课程的观摩与研讨。所有活动记录须完整填写至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网络平台(网址:https://jcjxzz.mh.chaoxing.com)。
(二)推进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建设
各基层教学组织应持续推进课程思政工作,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深入挖掘并凝练具有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元素,积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融入育人核心要素。各基层教学组织须至少培育一门课程思政标杆课程,鼓励打造优秀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各基层教学组织需依托课程思政标杆课程撰写《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附件2),案例需为原创且未出版,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基层教学组织网络平台。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基层教学组织应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思政课建设深度融合,构建智慧思政课程(群),撰写智慧思政课程(群)建设总结,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基层教学组织网络平台。
(三)推进AI赋能课程建设
各基层教学组织应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至少选取一门课程开展AI赋能教学,充分利用“I学工大”、超星等网络教学平台,完善数字化教学资源,构建课程知识图谱,运用智能备课、智能助教、智能伴学、智能评价等AI工具开展辅助教学。已开展AI赋能教学的课程,须结合教学实际持续优化升级。相关课程须于2026年底前完成建设或优化工作。
(四)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各基层教学组织围绕教学运行、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研活动、教师发展、学生培养、创新性活动等八个维度(通识教育中心参照通识教育中心年度考核指标)进行年度工作总结,于2026年12月31日前在基层教学组织网络平台完成填写。
二、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专项任务
各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含示范通识教育中心)除完成上述任务外,还须落实以下工作:
(一)制定年度工作规划与开展年度运行总结
2025年度获评的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须以“年初定目标、年终对清单”的方式,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年初(2026年4月13日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年度工作规划》(附件3),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年终(2026年12月31日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年度运行总结》(附件4),由学院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开放型教研活动
各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组织的教研活动应不少于4次,其中至少安排1次开放型教研活动。该活动须邀请学校领导、校级督导(非本学院)、教务处领导、教学院长(非本学院)中的一位参与,并积极吸纳院内外教师观摩交流。每学期结束前提交《开放型教研活动记录表》(附件5)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三)推进AI赋能课程建设
各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须对组织内所有“四梁八柱”专业核心课程(以2025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为准)进行AI赋能课程建设,充分利用“I学工大”、超星等网络教学平台,完善数字化教学资源,构建课程知识图谱,运用智能备课、智能助教、智能伴学、智能评价等AI工具开展辅助教学。已开展AI赋能教学的课程,须结合教学实际持续优化升级。相关课程须在2026年底前完成建设,建设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加强对所属基层教学组织的日常管理与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教务处将结合年度考核、专项检查等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相关结果将作为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及示范基层组织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3、各类材料报送须按时、规范。
联系人:谢慧 电话:88320047
材料提交邮箱:jxk@zjut.edu.cn
地址: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2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结项AI融合课程清单.docx
教务处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