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寒假将至,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在编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5〕72号)、《浙江工业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请时间
根据校历安排,教职工自1月23日(周五)开始轮休,3月1日(周日)正式上班。考虑实际情况,本次受理申请时间截至1月22日,请提前做好出行计划,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流程
在编教职工出行前需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经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批同意等网上事项办理结束,可到人事处领取在职收入证明,登记备案人员领取因私出入境证件。中层干部、涉密人员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在编教职工应于学校审批出国(境)的出行地(含途经点)、起止日期(出入境时间以通过国内海关为准,请注意凌晨航班通过海关时间,避免提前出境、延后入境)出行,如实际出行地点、时间与审批地点、时间不同,需在出行前重新提交申请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时,必须一事一批,不得一次申领多次使用。
3.出国(境)人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到,并提供相关材料。未经学校审批同意擅自出国(境)或擅自改变行程的在编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2026年3月1日前请每位在编教职工均需提交纸质签字版《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至理A203,并在附件3填写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3月1日期间的因私出国(境)汇总表发送至zhanqh2001@zjut.edu.cn。
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85290305
附件3: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一人一档记录汇总表(统计时间范围:2025年9月19日——2026年3月1日).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