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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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转)
浏览量:556    发布时间:2026-01-07 12:32:55    来源:本站

各位老师:

假将至,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在编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572号)《浙江工业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02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请时间

根据校历安排,教职工自123日(周)开始轮休,31日(周)正式上班。考虑实际情况,本次受理申请时间截至122日,请提前做好出行计划,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流程

在编教职工出行前需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经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人事审批同意等网上事项办理结束,可到人事领取在职收入证明,登记备案人员领取因私出入境证件。中层干部、涉密人员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在编教职工应于学校审批出国(境)的出行地(含途经点)、起止日期(出入境时间以通过国内海关为准,请注意凌晨航班通过海关时间,避免提前出境、延后入境)出行,如实际出行地点、时间与审批地点、时间不同,需在出行前重新提交申请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时,必须一事一批,不得一次申领多次使用。

3.出国(境)人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到,并提供相关材料。未经学校审批同意擅自出国(境)或擅自改变行程的在编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2026年3月1日前请每位在编教职工均需提交纸质签字版《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至理A203,并在附件3填写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3月1日期间的因私出国(境)汇总表发送至zhanqh2001@zjut.edu.cn。

           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85290305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在编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pdf

附件2: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docx

附件3: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一人一档记录汇总表(统计时间范围:2025年9月19日——2026年3月1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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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转)
浏览量:556    发布时间:2026-01-07 12:32:5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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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将至,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在编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572号)《浙江工业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02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请时间

根据校历安排,教职工自123日(周)开始轮休,31日(周)正式上班。考虑实际情况,本次受理申请时间截至122日,请提前做好出行计划,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流程

在编教职工出行前需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经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人事审批同意等网上事项办理结束,可到人事领取在职收入证明,登记备案人员领取因私出入境证件。中层干部、涉密人员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在编教职工应于学校审批出国(境)的出行地(含途经点)、起止日期(出入境时间以通过国内海关为准,请注意凌晨航班通过海关时间,避免提前出境、延后入境)出行,如实际出行地点、时间与审批地点、时间不同,需在出行前重新提交申请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时,必须一事一批,不得一次申领多次使用。

3.出国(境)人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到,并提供相关材料。未经学校审批同意擅自出国(境)或擅自改变行程的在编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2026年3月1日前请每位在编教职工均需提交纸质签字版《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至理A203,并在附件3填写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3月1日期间的因私出国(境)汇总表发送至zhanqh2001@zjut.edu.cn。

           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85290305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在编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pdf

附件2: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docx

附件3: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一人一档记录汇总表(统计时间范围:2025年9月19日——2026年3月1日).xlsx